苏冶协[2015]9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,现将2015年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评审条件
按照《江苏省冶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(试行)》规定执行。
二、申报材料要求
1.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。
2.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3.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(上报单位汇总上报,同时报送电子版)。
4.申报材料分为三册装订
第一分册-----个人总结一份;
第二分册-----各类证明材料,包括学历证明、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、计算机合格证、各类获奖证明等;
第三册-----论文
本人免冠1寸近照1张(资格证书备用,照片后请标注姓名)。
三、报送程序
1、申报个人对照“资格条件”符合要求的,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申报材料。
2、所在单位或人事管理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必须严格审查核对原件,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,对提供的复印件应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。
四、有关事项说明
1、申报人员的学历、任职年限、业绩成果、著作、论文等要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。
2、材料装订要规范,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,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上报。
3、评审费按根据苏价费函【2002】62号文精神,按照每人300元收取。费用请汇至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,帐号:4301015809100099345;江苏省工行汉府支行,汇款请注明职称评审费。
4、评审材料中的简介表及一览表请使用A3纸,其他材料使用A4纸。
5、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、地址
2015年7月6日—7月10日五天内接收申报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报送单位: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
报送地址:江苏冶金大厦
南京市中山东路412号11楼1101室
邮编:210002
联系人: 王 梅 电话: 025—52876862
杨 路 电话: 025—85267002
Email: wangmei8961@sina.com
Email: 1390505438@qq.com
附件:一、
二、
2015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