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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报送2015年冶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
发布作者:heroin520发布时间:2015-04-30浏览:2024

苏冶协[2015]9号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,现将2015年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评审条件

按照《江苏省冶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(试行)》规定执行。

二、申报材料要求

1.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。

2.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
3.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(上报单位汇总上报,同时报送电子版)。

4.申报材料分为三册装订

第一分册-----个人总结一份;

第二分册-----各类证明材料,包括学历证明、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、计算机合格证、各类获奖证明等;

第三册-----论文

本人免冠1寸近照1张(资格证书备用,照片后请标注姓名)。

三、报送程序

1、申报个人对照“资格条件”符合要求的,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申报材料。

2、所在单位或人事管理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必须严格审查核对原件,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,对提供的复印件应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。

四、有关事项说明

1、申报人员的学历、任职年限、业绩成果、著作、论文等要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。

2、材料装订要规范,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,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上报。

3、评审费按根据苏价费函【2002】62号文精神,按照每人300元收取。费用请汇至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,帐号:4301015809100099345;江苏省工行汉府支行,汇款请注明职称评审费。

4、评审材料中的简介表及一览表请使用A3纸,其他材料使用A4纸。

5、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、地址

2015年7月6日—7月10日五天内接收申报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
报送单位: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

报送地址:江苏冶金大厦

南京市中山东路412号11楼1101室 

邮编:210002

联系人:  王 梅  电话: 025—52876862

杨 路  电话:  025—85267002

Email:   wangmei8961@sina.com

Email:   1390505438@qq.com

附件:一、

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.doc (35 KB)
2015-04-30 15:46

      二、

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.xls (23.5 KB)
2015-04-30 15:46
 

2015年4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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