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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印发
发布作者:heroin520发布时间:2018-07-10浏览:1562

国务院日前印发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。

《行动计划》提出六方面任务措施。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,推进产业绿色发展;二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,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;三是积极调整运输结构,发展绿色交通体系;四是优化调整用地结构,推进面源污染治理;五是实施重大专项行动,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;六是强化区域联防联控,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。

《行动计划》明确重点区域范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地区(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)、汾渭平原地区,并对冶金行业提出多项要求:

1、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、焦化、电解铝、铸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;严格执行钢铁、水泥、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。

2、重点区域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“以钢定焦”,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.4左右。

3、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、转型发展、就地改造、域外搬迁等方式,推动转型升级。

4、2020年,河北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;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,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、焦炉、高炉等设备。

5、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,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,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。

6、钢铁、电解铝、电力、焦化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,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,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,2020年重点区域达到50%以上。

7、开展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、污染排放源头控制、货物运输多式联运、内燃机及锅炉清洁燃烧等技术研究。

8、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,对钢铁、建材、焦化、有色、化工、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,实施应急运输响应。

9、重点区域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;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,各针对钢铁、建材、焦化、铸造、有色、化工等高排放行业,制定错峰生产方案,实施差别化管理。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、工序和设备,载入排污许可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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