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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首创12分制对企业环境行为记分
发布作者:heroin520发布时间:2019-03-07浏览:737

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信用办近日印发《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》,首次采用12分记分制,对企业环保信用进行评价。

新出台的评价办法沿用“绿、蓝、黄、红、黑”五色等级划分方式,同时做出一些重大调整,最大亮点是借鉴交管部门12分记分制管理思路,对照《江苏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记分标准》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记分。将原先的年度评价方式调整为实时动态评价方式,40多条评价指标简化为18个扣分项、3个加分项。计分设定有效期:-1至-3分对应的环境行为信息有效期为6个月,其他分值对应的环境行为信息有效期为1年。扣完12分的失信企业按照黑色等级执行惩戒,提高用水用电价格,降低银行信贷额度。

该办法还要求改“县、市、省”三级递进式审核,为“谁产生、谁归集、谁负责”的平行式管理,提高时效性,实现层级和地域上的环保信用信息共享,以更好监管流动性较大的施工型企业;惩戒企业的同时要惩戒法人,对环保信用等级为“黑色”的企业,也要记入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个人信用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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