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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:10月1日起关停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焦化企业
发布作者:heroin520发布时间:2019-06-05浏览:641

近日,山西省工信厅发布《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》,提出“2019年力争新增建成大机焦产能1000万吨,建成大机焦占比达到40%;2020年,力争再新增建成大机焦产能700万吨,建成大机焦产能占比达到50%;2021年,力争建成大机焦产能占比达到60%”的发展目标,同时列出淘汰落后和过剩焦化产能的“时间表”,2019年10月1日起,全省焦化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特别排放限值标准。


按照行动计划,为完成《山西省焦化行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》规定的淘汰关停任务,山西省要求各地确保焦化建成产能稳中有降,按期调度列入淘汰计划焦化企业淘汰拆除进度,2019年10月1日起,关停未完成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改造的焦化企业。2019年力争淘汰过剩焦化产能1000万吨;2020年,对2018年备案实施“上大关小”的原有焦炉实施关停淘汰;2021年,对2019年备案实施“上大关小”的原有焦炉实施关停淘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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