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9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吕桂新指出,在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过程中,要充分发挥标准“硬约束”作用,贯彻执行好环保、能耗、质量、安全、技术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。他强调,“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,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坚决出清”。
“加快钢铁行业转型升级,应以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为契机,不断完善、升级标准体系,以标准引领我国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。”吕桂新表示,应重点做好4个方面工作。
1、在巩固去产能成果过程中,继续发挥标准“硬约束”作用。去产能应主要依靠市场化、法治化手段,法治化就是依靠环保、能耗、质量、安全、技术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。要充分发挥标准“硬约束”作用,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,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坚决出清。有关方面要理解好、执行好,不断地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时效性,完善、补齐相关标准体系,发挥先进标准淘汰落后产能、助力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。
2、在转型升级中发挥标准的引领和示范作用。要加快制修订一批质量、技术、能耗、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先进标准,以标准引领新材料、新产品、新技术推广,为行业补短板、强弱项提供技术支撑,推动行业节能减排、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。
3、在创新发展中发挥标准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要逐步完善标准研制和科技研发紧密结合的机制,及时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转化为标准,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。
4、在国际产能合作中发挥标准的先行带动作用。在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中,应积极开展标准化合作,共同制定产品、装备、技术、服务等优势领域的国际标准,加强与合作国标准的互联互通。要加快推进我国标准英文版体系的建设,鼓励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优势技术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,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工作中的认可度和话语权,引领带动钢铁行业国际化发展。